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专业课程
管理学概论、物业管理概论、房地产概论与营销实务、办公自动化基础、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职业礼仪与形象设计等。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和建筑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能在房地产、物业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等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性人才。
就业方向
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饭店、商厦、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工作,
3、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4、社区规划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5、房地产开发与营销的具体服务工作。
招生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9+3地区除外)